基金会内地代表处顺利完成登记手续

基金会内地代表处顺利完成登记手续

2017.09.30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的规定,基金会历时大半年的准备,终于顺利获得教育部担任基金会在内地的业务主管单位,并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,于广州华南师大田家炳书院设立代表处。30日,庆先主席、开廷高级干事赴广东省公安厅领取登记证书,与公安厅的陈惜龙处长及韩振宇科长举行座谈,介绍基金会的工作。

2018-02-21T16:26:42+00:00